根據臺州灣新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三甲街道中心幼兒園和海虹街道中心幼兒園2025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新區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21名。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具備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養、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
3.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詳見附件1)。
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有關規定,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三、信息發布平臺
1.臺州灣新區管委會官網(http://tzwxq.zjtz.gov.cn/“政務公開-通知公告”欄目);
2.三甲街道和海虹街道中心幼兒園等微信公眾號。
其中,臺州灣新區管委會官網為發布本次公開招聘其他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四、報名時間和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5年4月22日8:30-4月30日16:30
2.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4月23日9:00-4月30日17:00
3.報名系統網址:http://qssy.zjks.com/tyzpwb/(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
報考人員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后,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默認報考人員所填信息真實性。
報考人員需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網上注冊的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虛假注冊或者注冊的重要信息錯誤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可以據此取消報考資格。
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4.報名資格查詢:報考人員及時關注自己的報名、審核狀態等有關情況。
(二)繳費確認
繳費時間:2025年4月25日-4月30日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文件規定,每科目考試費為50元。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筆試開考比例:計劃招聘人數與繳費確認人數須達到1:3及以上。招聘崗位設A、B、C崗,如遇其中的崗位報名人數不足,則該崗位數取消或核減,取消或核減的崗位數補充到繳費確認人數最多的崗位。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后的崗位實際招聘計劃人數情況,將在臺州灣新區管委會官網上及時公布。
因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已繳費人員,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崗位。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退還考試費。
(三)下載準考證
時間:2025年5月8日—5月10日。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網址
http://qssy.zjks.com/tyzpwb/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方式:主要包括筆試和面試(模擬上課和技能測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2025年5月10日上午。
(2)筆試科目:《學前教育基礎知識》和《學前教育專業知識》。
(3)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報名系統上下載并打印好的《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與網上報名時一致),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2.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對象。計劃招聘1-4人的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計劃招聘5-8人的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計劃招聘9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有分數并列的,以“學科專業知識”分數高者優先,若“學科專業知識”仍并列的,一同參加面試。面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將在臺州灣新區管委會官網公布。
現場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1.《臺州灣新區2025年公開招聘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報名表》(在網上報名系統直接彩色打印一式1份);2.身份證;3.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2025屆畢業生需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海外留學人員需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4.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除“材料1”外,其他材料驗明原件并收取復印件。
報考人員確因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的,除攜帶報考人員相關材料外,還須提供報考人員書面委托書(寫明委托人個人信息、委托原因、被委托人個人信息),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需驗明原件)。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所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與報名初審時所填信息不一致或無法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復審不合格。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一次。
筆試通過后無故不參加資格復審、面試等環節的報考人員,納入臺州灣新區社會發展局(教育局)“報考不守信人員限制信息庫”,給予不得參加新區教師招錄2年的限制。
3.面試
面試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將在臺州灣新區管委會官網公布。
面試內容為模擬上課和技能測試。模擬上課和技能測試滿分分別為100分。模擬上課和技能測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各為60分,其中任何一項不合格,不予錄用。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基礎知識×20%+學科專業知識×80%)×40%+(模擬上課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30%。
若考試總成績相等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面試成績亦相同,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若“學科專業知識”分數仍相同,則需另行復試。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若國家、省出臺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可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七、擇崗
報考公辦幼兒園學前教育C崗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數并列面試分高者優先)依次自主擇崗,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擇崗的視作放棄聘用,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八、公示與錄用
考察和擇崗結束后,臺州灣新區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臺州灣新區管委會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開始后,若發現資格不符等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公示期滿后,擬錄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轉正手續,否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九、相關事項說明
1.報考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七日內向臺州灣新區管委會黨群工作部(或社會發展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4.在普通高校就讀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最晚取得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其他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最晚取得時間為本次報名開始之日前。2025年畢業的留學人員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資格復審前,已就業者應書面報告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并取得同意報考證明(詳見附件2)。如未按要求書面報告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的,在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由本人與原單位協商解除聘用(勞動合同)關系,再辦理錄用手續。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原所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關系的,不能辦理錄用手續,并取消錄用資格。
6.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5年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第九條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十、咨詢和監督
(一)咨詢
臺州灣新區社會發展局(教育局),聯系人:劉老師、楊老師,聯系電話:0576-88909201,0576-88909057。
(二)監督
臺州灣新區黨群工作部(組織部),聯系電話:0576-88538810;
臺州灣新區紀檢監察工委聯系電話:0576-88909608;
本公告由臺州灣新區社會發展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臺州灣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4月18日